一、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师德师风建设。
二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及时传达落实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,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联系民主党派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四、负责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,协助党委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,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。
五、负责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,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,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铸牢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。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,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。
六、负责做好港澳台及海外统战工作。认真做好归侨侨眷、港澳台同胞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,注重同他们的联系,引导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贡献。
七、负责非中共各级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有关推荐、协调工作。支持他们积极发挥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的职能。认真做好党外干部、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、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。
八、负责统战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。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理论研究,开展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学习、宣传和教育活动。
九、负责建立健全统战工作规章制度,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,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统战工作,不断加强统战工作的制度化、程序化和规范化。
十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